查看完整版本: (原创非首发)料想青山(1-10未完待续)

xiaosangsang 2008-8-2 17:14

(原创非首发)料想青山(1-10未完待续)

第一章 交集
阿司在大学的时候就和我在一起了,那时他有个很要好的女友,两人的关系一直是被所有人祝福的。我本来也以为,我和阿司的交集,除了偶尔食堂的几次寒暄,便不会再继续发展下去,然而那晚,他却来找我。
学校附近的酒吧,一直是我课余时间的根据地,看着男男女女在这里肆意地释放激情,我总有种冲动,想把整个自己都融入这样的夜里。
那些通往地下的阶梯,引领着午夜的孤魂,前往喧嚣的世界。
吧台上妖娆的玫瑰,散发着摄人魂魄的幽香,我想,今晚又是一个沉沦的夜吧。
一只手,搭上了我的肩膀,我回头,看到阿司……
“不介意我坐这儿吧?”
我做了个请便的手势。
“你常来这里?”
“怎么样,今天没陪女朋友啊?”我答非所问。
他没有说话,只是拿起我面前的酒杯,一饮而尽。看着他滚动的喉结,一丝晶亮的液体沿着皮肤滑落。
我就这样盯着它,没入衣衫。
许是注意到我的眼神,他看了看我,有一点尴尬。
“BLACK RUSSIAN”,我说。
他茫然,等明白我说的是酒名时,说道:“很不错的名字。”
就这样,我和他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周围的世界,就像被屏蔽了,眼里只剩下这个男人。
我承认,阿司这一型绝对是对我有致命吸引力的那种,干净修长的手指,让我不禁联想到他拿着手术刀时的样子,白森森的尖刀泛着寒光,而他,一脸沉寂。小时候,我不像其他小朋友那么害怕去医院,对我来说,生病就是可以看到帅帅的医生。我喜欢医生拿着听筒侧身倾听的样子,而我就会像《天使艾美丽》中的小Amelie一样,心跳加速。
出了酒吧门口,街上已经只有几只像我这样的夜行动物还在活动,淡淡的秋风刮在脸上,有一丝疼。肩上那条手臂的主人呓语了几句,微皱着眉头,看上去极不舒服。
寂静的小路上,我一个单身女子就这样搀扶这一个一米八几的成年男子“漫步”在月光下。我完全没想到,这个看上去挺能喝的男人,竟然在豪爽地灌下几杯高浓度鸡尾酒的一会功夫,便不支地倒下了。可怜我还要在酒保暧昧的注释下摸遍了他的全身,才在外套内袋里找到他的钱包,掏出钱付账。开玩笑,酒多半都是他喝的,凭什么要我来买单,虽然我也占了不少光,但本人绝对是个有小便宜就不会放过的人。
也喝了不少酒的我有些步履踉跄,身旁的男人似乎已经完全失去神智,几乎整个身体的重量都靠在我身上,两条线姣好的修长“美腿”,此刻完全成了摆设。不过庆幸他是个酒品不错的男人,喝醉了也没有闹,此时已是乖乖地任我宰割。
把他送回他在校外居住的小公寓后,我已经彻底exhausted了,而且现在回宿舍是绝然不可能的了。把他扶上床,拧了毛巾给他擦了擦脸,又脱去了外衣,解开衬衫纽扣,不出意外地看到了起伏的肌肉,泛着小麦色的光泽。窗外的月光像为他镀上了一层金光,奇异般的柔和。
床是双人queen size的,躺上去很舒服。客厅里的沙发是简单的双人型号的,我不愿委屈自己蜷缩在那个小东西上,尤其是现在我精疲力竭时。
闻着空气里蒸腾出来的酒味,我开始想今晚发生的事情,有些不知所措,可笑的是这是我这辈子第一次为一个男人不知所措。用手支起头,看着他安然的睡颜,感觉自己就像一个登徒子,垂涎着睡美人的美貌。而我也的确做了登徒子所应该干的。唇齿间的酒味似乎比酒吧里那些更然我沉醉,也许这就是酒不醉人人自醉吧。
一夜无梦到天亮,睁开眼睛的时候看到一脸不明所以的陈司。
“金菁,我们昨晚……”
看着他一脸认真,又有些懊恼的样子,我哈哈大笑,“昨晚你已经失身与我了,放心,老娘不会吃了不付帐的,今儿个起,你就跟着我吧。”
听到我这样说,也明白昨天并不是那么回事儿,他暗暗松了口气。
早饭吃的是他做的皮蛋粥和咸蛋,虽然没有我梦想当中的培根煎蛋,但也好过什么也没有。
“我今天没课”,我说。
“哦……那你再睡会儿,我有份报告要送到导师那里,嗯……你走的时候,把门带上就可以了。”
“陈司,I wanna be your girlfriend!”
“你……”,像是喉咙里卡了一只苍蝇,只冒出这个字。
“我走了,如果你同意的话,今天晚上上去酒吧找我,就这样,拜拜。”我垫起脚尖,轻啄了一下他薄薄的嘴唇,转身开门,留下他被雷劈过的身影。
走出楼道的时候,我的心还是砰砰地跳,就想小时候被听诊器触碰到的小小心脏一样,扑通扑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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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osangsang 2008-8-2 17:16

第二章 暧昧

第二章 暧昧
我依然坐在那个位子上,心境却和昨晚大大不一样,无来由的烦躁逼得我喘不过气来,想逃出这里,却又怕错过什么。
我问酒保要了三支烟,暗暗对自己说,等到最后一支烟落下灰烬的时候,就离开。
烟是女士抽的那种,细细长长,有薄荷味。以前见过学姐抽,叫520,是台湾产的,绿色和蓝色包装,就像台湾的绿营和蓝营。滤嘴上有一个小小的中空爱心,学姐说,有恋爱的味道,却不知道这样的滤嘴,过滤功能减弱了很多,更伤人。
我不知道我等了多久,也许很长也许很短,反正是三支烟都烧完了,他还是没有出现。
午夜12点,多么美丽的时间,像是一道分界线,把昨天和明天生生割裂。
我吐得很厉害,有些心痛付的酒钱就这样化为花坛里欣欣向荣的生命们的养料。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而我这些酒,怕是还没“穿肠”就出来了吧,只是为什么那个人的身影还是留在心中呢,还要在我眼前晃呢?
“金菁……”
朦胧中感觉有一双温柔的手抚上我的背,像小时候妈妈常常做的那样,妈妈会轻拍我的背,然后温柔地将冰凉的手按上我的额头,笑着说,“烧退了啊,好好休息,病好了妈妈带你出去玩。”我总想说我不想好起来,好了就不会有帅帅的医生哥哥了。
“金菁……”
再次清醒,看到又是这张脸,只是表情和昨天早上完全不一样,一副担心的样子,嘴唇张了又合上,欲言又止。
“真好笑哦,前天晚上是你失恋买醉,我照顾你,昨天就换成我了。”
“金菁,我想我们还不熟悉,等我们了解了彼此,再看看好吗?”
……
“怎么会不熟悉?!我知道你叫陈司,21岁,生日是4月27号,k大医学院研究生,平时喜欢打网球,曾担任过学生会副主席,前任女友是你高中同学,两家是世交,从小认识,这次是她劈腿被你发现,所以分手,然后你去了午夜12点,然后就有了今天!你以为我是个随随便便的人吗,对于一个只打过几次照面的人就说喜欢?”我想我是疯了才会在宿醉醒来后对着这张床的主人大呼小叫的,可是我失恋了,失恋的人最大。
“还有,我叫金菁,19岁,到了11月1好我就20了,我喜欢很多东西,唯独不喜欢你的女友,怎么样,听傻了吧。”
……一片让我感觉天快塌下来的沉默。
“哈哈…我今天才知道为什么我总能在食堂遇见你,每次去晚了你总会把菜分给我,还说吃不下减肥,原来……原来,你暗恋我好久啦。”
自己嘴上说是一回事,从别人嘴里听到又是另一回事,尤其说的还是我暗恋的男主角。
我一下腾地站了起来,趾高气昂地对坐在床沿上抬头看着我的陈司,看着他还没从刚此“愉快”的心情中缓过神来,嘴角还挂着淡淡的笑,像是看什么有趣的东西一样盯着我。本来还想说什么,被他真么一盯,全都吞会肚子里去了。突然感觉手臂和大腿都凉嗖嗖的,朝自己看看,顿时发现穿着的已经不是我原来的衣服。一件宽大的棉质T恤在大腿“绝对领域”的上方“摇曳生姿”,深秋早上清冷的空气呼呼地刮着。
好吧,我承认自己外强中干。
陈司摸摸了我露在棉被外的头顶,“卫生间里你用过的牙刷还在,毛巾也还是那条。”然后好笑地离去了。
听到关门的声音,我从包得像蚕蛹般的被子中探出头来,怔怔地盯着门板发呆。当然,我绝不担心昨晚是不是发生什么干柴烈火,已经是成年女性的我纵使还没有任何经验可言,多多少少还是从各种不同的渠道了解到了很多。
我知道他在准备早餐,似有若无的香气从门缝里钻了进来。抱紧手中的被子,我蹑手蹑脚地下了床,偷偷打开房门,看到开放式厨房里的他。娴熟地将锅子颠了颠,然后继续放到火上,接着关掉炉灶开关,找来碟子,出锅,装盘。
转过身,他看到门缝中的我,笑嘻嘻地说:“你怎么可以从门缝里看我呢,会把我瞧扁的。过来尝尝我的手艺吧。”
我关上门,走进卫生间,对着镜子挤眉弄眼了一番,看到浮肿的眼睛和黑黑的烟圈,叹了口气。
走出房门的时候,我已经梳洗一新,除了里面穿着的T恤,我从陈司衣橱里找了一间风衣穿上,原先的衣服已经被我吐得不像样了,纵然陈司不介意一个满身酸臭的女人出现在他的餐桌上,我自己也会被熏晕过去的。
“培根煎蛋,希望你喜欢。”
一直知道他是个很讲究生活质量的人,而经过今天的早餐,我算是真真见识到了。浓浓的香味让我顾不得道谢一番就大快朵颐起来,从昨晚起就空空如也的胃经过酒精的洗礼,终于在早上爆发。
总算连他盘里的煎蛋都吃掉后,我饱了,小口小口喝着鲜榨橙汁,我才发现似乎陈司从我出门的一刻起就一直盯着我看,看得我实在是心里发毛,再看,你再看,再看我就把你吃掉,额……虽然我现在狠撑。
“大哥~你别老这么盯着我成不?”
这男人总算开口说:“我现在是在了解你啊。”
一句话让我差点把刚咽下去的橙汁呛出来,用咳嗽掩饰着越来越红的脸颊,我知道我现在肯定像一只煮熟的虾子。
“怎么了,连这么红,难道又发烧了?”陈司急忙用手探了探我的额头,冰凉的触感让我不禁呻吟出声。好像又做梦了。
“昨晚你发烧了,一只叫着妈妈,妈妈,还说什么见不到医生哥哥。还好,只是稍微有点烫,吃完早饭再回去躺一会”。
原来昨天的手是他的啊,躺在床上是我想,刚刚那句是什么意思呢,难道我发烧烧到出现幻听,还是他神志不清,胡说八道,咦,好烦呐。

伊莎 2008-8-3 23:53

哈哈~~~太有意思了,加油~~~

清风自逍遥 2008-8-4 10:03

为你添块砖,留个印,加油

xiaosangsang 2008-8-4 17:24

第三章 了解

很奇怪,为什么已经接连三次在陈司的床上醒来呢,每次醒来都是他在旁边呢?
“现在几点?”我问他。
他从书中抬起头来,看了看手表,“下午三点半。来,先喝点水,待会儿儿我带你去吃饭”。
“哦……那个,吃完饭你送我回学校吧。”
“好,不过先换上这个。”从床头柜上去来一个袋子交给我。
“你去过我寝室了?”打开袋子看了看,我一脸不敢置信,连内衣都带了,我的老天啊。
“是啊,你同学还叫我好好照顾你,说如果你还没退烧的话就别先别回来了。她还很热心地帮你把里里外外的衣服都给我了。”
听到不是他亲手帮我拿的衣服,我总算是吁了一口气。
陈司的家境很不错,从小就是娇生惯养的他在高中毕业时毅然决然地选择了k大学医。但他却又不是个清高的主儿,住的房子是爸爸帮他买的,本来准备的是还要大些的,但陈司说还是不要太过分了,就选了这间小公寓,属于五脏俱全的小麻雀。车子是他爸爸的旧车,说是旧车,但保养得很好。
听者陈司报告着自己的家底,我又有一瞬间的失神。他说这是让我好好了解他。
嗯,也许真如他说的,深入了解彼此后交往会更保险,但是,他和纪菲菲也是对彼此知根知底的,但最后还不是分手收场,而且还是那样一种尴尬的情况下。
纪菲菲是和小三在餐厅的包厢里激情拥吻时被陈司当场抓住的。话说当日也是非常的巧,陈司和家里来看他的长辈在隔壁包厢里用餐,中途出去接了个电话,回来的时候看到隔壁包厢半开着门,无意中一瞥,结果看到什么也自然可以想象到。
陈司不是一个吃了亏闷不吭声的人,当下冲进包厢,门板重重的撞到墙壁又被弹回来。两个交颈的鸳鸯吓了一大跳,刚想看看是哪个服务生真么没素养。
当看到满身戾气的陈司的时候,纪菲菲满脸不知道是害怕还是什么地站起来,怯怯地说:“既然这样,分手吧。”
陈司觉得这句话好像是该从自己嘴里说出来的,但是却被抢白了。准备好好揍那个奸夫几拳,然后和纪菲菲谈判,接着高姿态地说拜拜,结果现在就像是怒火中烧时被当头浇下一盆冰水,滋滋地冒着黑烟,却怎么也烧不找了。
“你和我说与你女朋友分手的经过不是想告诉我哪天如果我也被你抓奸在床,只要泼你一盆冰水,就化险为夷了吧?”话刚说出口,突然觉得不对劲。
“你要是这么想也随你。”
又笑?这么喜欢笑怎么不去卖笑啊?不过如果他真的去做公关的话,估计自己就算是倾家荡产,夫离子散也要包养他的吧。脑海中突然出现了穿着女王服的我拿着皮鞭,挑起陈司的下巴问,你喜欢高跟鞋还是长筒靴啊?
“我喜欢高跟鞋,长筒靴我怕你穿了不舒服。”
遭了,我竟然把脑海中yy的话讲出来了。金菁,你个白痴。
“别敲头了,烧刚退,再敲就晕了。”声音中充满戏谑。
果然多做多错。我转过头不去看他,车窗外迅速移动的景物晃得我眼花,一盏盏路灯像是流行般拖着长长的尾巴,划破夜间的宁谧的空气,回头再去看时,早已不见了伤口。车窗上映着的是他的侧脸,不知道为什么,刚毅的线条现在看起来有着奇异的温柔,也许是因为嘴角微微的上扬吧。他真的很喜欢笑呢。
陈司请我吃了火锅,是豆捞,一人一锅,健康卫生,吃的东西也很精致,种类繁多,但我对他说更喜欢传统火锅,在氤氲的蒸汽里吃得欢畅淋漓。
他说他可不想被我传染病毒,切,说得我多脏似的,最后还不是到我这里偷了好多水果蘸了我的巧克力吃……看着他吃得像个孩子,突然发现巧克力变得格外好吃,香香浓浓,甜得仿佛像一条蛀虫,直往心底钻。
吃完饭,他送我回了寝室,当车灯照到在楼下等着我的思雨时,看见她朝我比了比耶的手势。
“到了,别忘了这个。”
本来以为他说的是我心中期待了一天的东西,结果却看到他从后座拿来一个袋子,是我装衣服的袋子。该死的袋子。
“…谢谢!”尴尬地从他手里接过袋子,无意中碰到了他的指尖,还是一样的冰凉,那种凉意像是一道电流,从指尖通往全身,让人不禁有些战栗,心上,好像有根羽毛在微微撩拨,酥酥麻麻。
直到他说我走了,拜拜,要保重时,我还一直处于魂魄游离状态,呆呆地看着他的车绝尘而去。
“喂,有人在家吗?”一只手在我眼前挥了挥。
“陶思雨你这个死丫头,没看到我还在重温旧梦吗?你就偏偏要打扰我的美梦。”
“哈哈,怎么样,豆捞好吃吧?”陶思雨贼贼地笑了。
看着我疑惑的表情,她一脸大发慈悲的样子,要解开我这个迷惘的孩子的困惑。
“下午陈司说你在她家的时候我吓了一跳,然后说要我给你拿点衣服,我还以为你们激情过盛,才搞得没衣服穿。他看到我暧昧的表情就知道我在想什么了,就和我说你生病了。我就跟他说让他带你去吃豆捞,你上次不是对着杂志流口水吗, 嘻嘻……现在全到手了吧!哈哈,说吧,怎样感谢本姑娘……喂,和我说说今天情况啊,喂,别睡啊……喂”
对付陶思雨这种女人呢,唯有不睬她,她才会觉得自讨没趣地闭嘴。
情况发展到这样的地步,真的是我始料未及的,想着他没来酒吧,我和他就肯定没戏,结果他没有对我避如蛇蝎,反而似若有似无的暧昧。陈司啊,陈司,你个小煞星。
梦里,似乎又出现了一双手在抚摸我的脸,然后……
“好痛,谁打老娘!”只见陶思雨罪恶的手还在半空中飞舞,我冲上前抓来就咬。
“你上午有课,再睡就迟到啦,还不起来?怎么叫你你都不醒,我只好出此下策,也顺便打掉你的淫笑,做美梦了吧。”

xiaosangsang 2008-8-4 17:27

第四章 生日

我依旧在白天扮演着乖学生,在师长面前听话乖顺,在同学面前活泼开朗,在午夜12点,尽情疯狂。陶思雨已经习惯了我这样,也知道我在酒吧不会出什么事,所以她从来不会来找我,那么酒保说门口有人找我,那个人是谁呢?
再次见到陈司,我有些吃惊。酒吧里近乎歇斯底里的嚎叫在门口也听得一清二楚,陈司有些微微皱眉,可以感觉到,他看到我很不爽。刚到嘴边的话,停在了齿缝里。
“病才刚好没几天就来这里喝酒跳舞?你怎么这么不爱惜自己?!”
“搞笑,我只是发烧而已,又不是绝症,难道还会送了命不成。”下意识地,我对他看到我出现在这里的表情有点抵触,不免出口也不太客气。
我知道他不喜欢我来这里,他的表情告诉我,他觉得好女孩就不应该总泡在这种复杂的地方,这个点儿,我应该窝在寝室里和室友聊八卦,或者自习室里看书,但去哪儿都可以,唯独不是这里。
“你去过我寝室了对不对,陶思雨告诉你我在这里?李舒是不是说我没事儿就在这里和不三不四的人混?她是不是还说我在这里做不干净的勾当?”我越说越激动,朝着他逼近了几步,“别以为你有资格来管我,我妈都放弃我了,你凭什么来对我的行为有任何异议!”
该死的,谁在这里建了台阶,酒吧门口的地不是应该很平整的吗,为了防止像我这种耍酒疯的客人被绊倒?要不是这个台阶,我应该还在陈司面前吆五喝六的,绝不是像这样被他抱在怀里。
“金菁,生日快乐。”
他竟然记得,竟然记得那天早上的疯言疯语?
我已经很久没过过生日了,自从妈妈去世后。妈妈死的时候也是这样的天气,这样的冰冷的小雨,冻得人心都凉了,刺骨得疼。
我拉着陈司来到以前的家,现在已经卖给了别人,从窗口依稀可以看到一家三口其乐融融的样子。
曾经,小女孩静静地站在那里,妈妈说:“今天你生日,妈妈给你准备了好棒的礼物,现在爸爸在车里拿,宝贝要耐心等啊。”等了很久爸爸都没上来,妈妈说:“宝贝在家别出来,妈妈下楼看看你爸爸在干什么。”接着妈妈也没上来。
她看着窗外的警车,救护车,看着爸爸身旁一个妖娆的女子,看着血泊中穿着白裙子的妈妈。血像是一朵朵张牙舞爪的花,开在妈妈身上。路面上尽是花,红得残忍的花。那便是漫株沙华,女孩想,彼岸的花,痛苦的回忆。
陈司静静地看着我的脸,空气中有一种淡淡的香气,是陈司的古龙水,三宅一生的。
“后来,我爸和那个女人结了婚,杀人凶手成了我的继母。尽管我恨着他们,却依然享受着他们给我优渥的环境。那个女人,家里和你一样很有钱呢,也不知到看上我爸什么了,硬是要他离婚。妈妈冲出马路的时候我知道他们都想拦住她的,但是一个毅然决定要死的女人谁拦得住呢。结果,妈妈真的送了我一个一生难忘的生日礼物。”
“你是不是认为我妈妈很可怜呢?被丈夫背叛的可怜女人。可是我不这么认为,我觉得她应该冲上去甩那个女人两巴掌,然后把爸爸的钱拿光,再把他赶出家门,从此做一个坚强美丽的单身妈妈,接着有优秀的叔叔和她再婚,也许我就会有兄弟姐妹了。可是她选择了死,死在我面前,死在他们面前,她要让他们不好过,从此活在痛苦与自责中。可是结果呢,爸爸再婚,生了个弟弟,姓柳,跟那个女人姓。在那个家我实在待不下去,初中高中,我念的都是寄宿学校,我不愿意回家看到他们,也许他们也不愿见到我,因为我张得像妈妈,对着我,也许他们会吃不下饭的。”
“金菁,金菁,金菁……”陈司紧紧地抱住我,一遍遍地叫着我的名字,直到午夜的钟声敲响,我的生日结束。
我喜欢他抱着我的感觉,那样紧,好像连心都快碰到了。湿热的呼吸轻柔地洒在我的颈边,让我颤抖。
今夜,我需要一些温暖。
还是那般美好的唇形,用舌头轻轻描绘,满意地感受到了他渐渐粗重的鼻息和微微僵硬的身体。
原来,医生的手可以这样巧,不仅拿手术刀熟练万分,拿起锅铲也毫不逊色,就连此刻在我身上摸索,也是让我体会到了无比的欢快。
当他的汗水沿着尖削的下颚落到我的胸口,我几乎听到了微不可闻的水珠飞溅的声音,感觉到每个毛孔都饥渴地祈求甘露,每一个细胞都叫嚣着寻求解脱。
疼,是不可避免的,但在那一刻我感觉到了灵魂的激荡,心跳的频率似乎都和这两具身体的律动合拍了。等到我们同时发出满足的叹息,我庆幸自己不是调查中那些从来没有体会到“尖峰时刻”的女人中的一员。
我想我喜欢这个男人,不仅是因为他的俊朗非凡,不仅是他对我时刻的宠溺,不仅是他在午夜陪我度过最美的生日。我喜欢他,喜欢他的全部。听着他胸膛里有力的跳动,享受着他在我头上轻轻抚摸着的温柔,在睡去的前一刻,我说:“陈司,我喜欢你。”
“做我女朋友。”
“嗯”

xiaosangsang 2008-8-4 17:28

第五章 女友

做陈司的女友很快乐,几乎是想飞上的快乐。所有人都知道中文系的金菁和医学院的陈司谈恋爱了,三十八度五的热恋。思雨说很少看到暗恋最后变成相恋的。
每次去食堂我都打双份的菜,有我爱吃的,也有陈司爱吃的。我不想一味地讨好他,让他以为我的口味和他完全一样。我依然还是金菁,不是陈金菁,我依然和原来的同学融洽相处,依然是老师放心的孩子,依然保持故我。
尽管每次去医学院找陈司时总有女生对我冷眼相待,甚至冷嘲热讽弄得我心里很不爽,但我坚信“他强任他强,清风拂山冈;他横任他横,明月照大江”这个道理。旁人觉得所有的攻击都像打在棉花上一样收效甚微,也便在下一次的碰面时只是看我一眼,然后高傲地走开。
陈司不知道我和他的亲卫队发生的永无硝烟的战争,对于我常来找的事,他只是说:“你又没课啊?”
午夜12点我已经很久没去了,自从陈司明令禁止之后,我便安安分分地做个乖女友,省的他在繁忙的学业中多一件烦恼。
思雨说我是彻底中了陈司的毒了,我不置可否。我的确是喜欢陈司,这并不是秘密,但中毒还差得远呢,我是用陈司女友的身份在喜欢他,关怀他,也享受着陈司女友身份所带来的甜蜜。想起那个爱抽520的学姐,对爱情那样憧憬,在爱情中永远处在最卑微的位置,那样卑微地爱着,我感到不可思议。
周末的时候,陈司开车接我出去玩,临出门看着陶思雨哀怨的眼神,一下子竟心软地拉她一起上了车。
后悔,已经来不及了。
陶思雨天生是个多动儿,即是是在行驶的车上,她也会东一句西一句的漫无目的的讲话。车里除了我和陈司偶尔的作答,就这个小妮子一个人唱着独角戏,自娱自乐。
陈司带我们来的是一家位于郊区的俱乐部,四周静谧的环境的确是一个很好的放松场所,除了某人的惊呼:“哇,陈司,知道你来头很大,但没想到你连这里都可以进得进来,还拖家带口的。”
“什么叫拖家带口啊,陶思雨,我可没福气生你这样一个八哥转世的女儿。”
“比喻而已吗,这么大反应干嘛。你和陈司的儿女当然是继承你们两个的优良血统,优秀基因,帅得惊天动地,美得飞檐走壁。哎哟,打我干嘛?”陶思雨装可怜地嘟囔着嘴。
“越说越不靠谱了啊。”
说话间,我们已经来到活动目的地。已经有一群人在那里张罗了,摆开的烤肉架,满桌的食物和啤酒,看来是烤肉聚会啊。
一个高高瘦瘦的男人走过来,“怎么那么晚,都等得不耐烦了。”这个人我见过几次,是陈司的同学,每次见面都会叫我……
“易筋经,是不是你在路上耍花招,迷得我们阿司连路都找补找了?”
为了等我们,所有人都已经饿坏了,没多说什么废话就开始动手了。作为医学院几乎绝种的烹饪高手,阿司当仁不让地负责烤肉,而其他人则当米虫。
“徐泽,难怪我们家阿司不来,你们这帮人要苦苦等候呢,合着是把他叫来当厨师哒?”
“哈哈,弟妹,你这什么话。我们只是怕粗手粗脚地弄出来都是半生不熟的,那不是浪费粮食吗。”介于阿司掌管着他们的“天”(民以食为天),徐泽对我倒是客气起来。
我跑过去帮阿司忙,他把我推开,说女孩子吸不得油烟的,会变成黄脸婆。
我说:“那以后我的饭都由你来烧,家务都由你来做,我可不想变成手粗脚粗,满脸蜡黄的黄脸婆。”
“你这么想当我老婆啊?没关系,就算你是黄脸婆我也要你。”阿司递给我烤好的鸡翅,亮亮的蜂蜜发着甜甜的香,像此刻我咕咕冒泡的心灵。
阿司的朋友我不太熟,也做不到陶思雨那种自来熟,便端着盘子走到湖边。清冽的水碧悠悠的,平静无澜。浓浓的水汽扑在脸上,凉凉的。
身旁坐下了一个人,“你是阿司的女朋友啊?”
“是,你是?”在阿司的朋友中我从没见过这个人,刚才也没看到他和那群人一起。
“你好,我叫陈峰,阿司的堂弟。”
陈峰是那种典型的美少年,白皙的皮肤,丹凤眼,眼角微微向上挑起,红润的唇薄薄的抿起,和阿司的很像。陈家男人的嘴唇都生得这样,人家说男人薄唇就是薄情,像陈家这种连下颚都是如此尖削的,就是薄情又薄命了。
阿司似乎很不喜欢这个堂弟,拉我起来的时候只是淡淡地点头示意,而陈峰也只是叫了声“堂哥”,没有起身,直觉告诉我,这两人肯定有矛盾,只是凭我单细胞的脑袋是怎么都想不到的。
回去的路上,陶思雨酒足饭饱地睡着了,像只小猫般蜷着身体。
“陈峰就是纪菲菲的‘小三’”他说。
脑子里突然就开始上演了兄弟两为女人打得头破血流的场景,然后一个娇弱的女子在一边哭得梨花带雨。
“别整天胡思乱想。”
“哦”
陈峰,是个阴郁的男孩,阿司告诉我,其实刚才我也看出来了,有些琥珀色的眼睛像刚才的湖水,波澜不惊。白得近乎病态的皮肤,像从不见天日的城堡公主,只有薄薄的红唇,才告诉我,这是一个活生生的男孩。我不禁为那个从小就病魔缠身的孩子感到哀伤。

xiaosangsang 2008-8-4 17:30

第四章 生日

我依旧在白天扮演着乖学生,在师长面前听话乖顺,在同学面前活泼开朗,在午夜12点,尽情疯狂。陶思雨已经习惯了我这样,也知道我在酒吧不会出什么事,所以她从来不会来找我,那么酒保说门口有人找我,那个人是谁呢?
再次见到陈司,我有些吃惊。酒吧里近乎歇斯底里的嚎叫在门口也听得一清二楚,陈司有些微微皱眉,可以感觉到,他看到我很不爽。刚到嘴边的话,停在了齿缝里。
“病才刚好没几天就来这里喝酒跳舞?你怎么这么不爱惜自己?!”
“搞笑,我只是发烧而已,又不是绝症,难道还会送了命不成。”下意识地,我对他看到我出现在这里的表情有点抵触,不免出口也不太客气。
我知道他不喜欢我来这里,他的表情告诉我,他觉得好女孩就不应该总泡在这种复杂的地方,这个点儿,我应该窝在寝室里和室友聊八卦,或者自习室里看书,但去哪儿都可以,唯独不是这里。
“你去过我寝室了对不对,陶思雨告诉你我在这里?李舒是不是说我没事儿就在这里和不三不四的人混?她是不是还说我在这里做不干净的勾当?”我越说越激动,朝着他逼近了几步,“别以为你有资格来管我,我妈都放弃我了,你凭什么来对我的行为有任何异议!”
该死的,谁在这里建了台阶,酒吧门口的地不是应该很平整的吗,为了防止像我这种耍酒疯的客人被绊倒?要不是这个台阶,我应该还在陈司面前吆五喝六的,绝不是像这样被他抱在怀里。
“金菁,生日快乐。”
他竟然记得,竟然记得那天早上的疯言疯语?
我已经很久没过过生日了,自从妈妈去世后。妈妈死的时候也是这样的天气,这样的冰冷的小雨,冻得人心都凉了,刺骨得疼。
我拉着陈司来到以前的家,现在已经卖给了别人,从窗口依稀可以看到一家三口其乐融融的样子。
曾经,小女孩静静地站在那里,妈妈说:“今天你生日,妈妈给你准备了好棒的礼物,现在爸爸在车里拿,宝贝要耐心等啊。”等了很久爸爸都没上来,妈妈说:“宝贝在家别出来,妈妈下楼看看你爸爸在干什么。”接着妈妈也没上来。
她看着窗外的警车,救护车,看着爸爸身旁一个妖娆的女子,看着血泊中穿着白裙子的妈妈。血像是一朵朵张牙舞爪的花,开在妈妈身上。路面上尽是花,红得残忍的花。那便是漫株沙华,女孩想,彼岸的花,痛苦的回忆。
陈司静静地看着我的脸,空气中有一种淡淡的香气,是陈司的古龙水,三宅一生的。
“后来,我爸和那个女人结了婚,杀人凶手成了我的继母。尽管我恨着他们,却依然享受着他们给我优渥的环境。那个女人,家里和你一样很有钱呢,也不知到看上我爸什么了,硬是要他离婚。妈妈冲出马路的时候我知道他们都想拦住她的,但是一个毅然决定要死的女人谁拦得住呢。结果,妈妈真的送了我一个一生难忘的生日礼物。”
“你是不是认为我妈妈很可怜呢?被丈夫背叛的可怜女人。可是我不这么认为,我觉得她应该冲上去甩那个女人两巴掌,然后把爸爸的钱拿光,再把他赶出家门,从此做一个坚强美丽的单身妈妈,接着有优秀的叔叔和她再婚,也许我就会有兄弟姐妹了。可是她选择了死,死在我面前,死在他们面前,她要让他们不好过,从此活在痛苦与自责中。可是结果呢,爸爸再婚,生了个弟弟,姓柳,跟那个女人姓。在那个家我实在待不下去,初中高中,我念的都是寄宿学校,我不愿意回家看到他们,也许他们也不愿见到我,因为我张得像妈妈,对着我,也许他们会吃不下饭的。”
“金菁,金菁,金菁……”陈司紧紧地抱住我,一遍遍地叫着我的名字,直到午夜的钟声敲响,我的生日结束。
我喜欢他抱着我的感觉,那样紧,好像连心都快碰到了。湿热的呼吸轻柔地洒在我的颈边,让我颤抖。
今夜,我需要一些温暖。
还是那般美好的唇形,用舌头轻轻描绘,满意地感受到了他渐渐粗重的鼻息和微微僵硬的身体。
原来,医生的手可以这样巧,不仅拿手术刀熟练万分,拿起锅铲也毫不逊色,就连此刻在我身上摸索,也是让我体会到了无比的欢快。
当他的汗水沿着尖削的下颚落到我的胸口,我几乎听到了微不可闻的水珠飞溅的声音,感觉到每个毛孔都饥渴地祈求甘露,每一个细胞都叫嚣着寻求解脱。
疼,是不可避免的,但在那一刻我感觉到了灵魂的激荡,心跳的频率似乎都和这两具身体的律动合拍了。等到我们同时发出满足的叹息,我庆幸自己不是调查中那些从来没有体会到“尖峰时刻”的女人中的一员。
我想我喜欢这个男人,不仅是因为他的俊朗非凡,不仅是他对我时刻的宠溺,不仅是他在午夜陪我度过最美的生日。我喜欢他,喜欢他的全部。听着他胸膛里有力的跳动,享受着他在我头上轻轻抚摸着的温柔,在睡去的前一刻,我说:“陈司,我喜欢你。”
“做我女朋友。”
“嗯”

xiaosangsang 2008-8-4 17:31

第五章 女友

做陈司的女友很快乐,几乎是想飞上的快乐。所有人都知道中文系的金菁和医学院的陈司谈恋爱了,三十八度五的热恋。思雨说很少看到暗恋最后变成相恋的。
每次去食堂我都打双份的菜,有我爱吃的,也有陈司爱吃的。我不想一味地讨好他,让他以为我的口味和他完全一样。我依然还是金菁,不是陈金菁,我依然和原来的同学融洽相处,依然是老师放心的孩子,依然保持故我。
尽管每次去医学院找陈司时总有女生对我冷眼相待,甚至冷嘲热讽弄得我心里很不爽,但我坚信“他强任他强,清风拂山冈;他横任他横,明月照大江”这个道理。旁人觉得所有的攻击都像打在棉花上一样收效甚微,也便在下一次的碰面时只是看我一眼,然后高傲地走开。
陈司不知道我和他的亲卫队发生的永无硝烟的战争,对于我常来找的事,他只是说:“你又没课啊?”
午夜12点我已经很久没去了,自从陈司明令禁止之后,我便安安分分地做个乖女友,省的他在繁忙的学业中多一件烦恼。
思雨说我是彻底中了陈司的毒了,我不置可否。我的确是喜欢陈司,这并不是秘密,但中毒还差得远呢,我是用陈司女友的身份在喜欢他,关怀他,也享受着陈司女友身份所带来的甜蜜。想起那个爱抽520的学姐,对爱情那样憧憬,在爱情中永远处在最卑微的位置,那样卑微地爱着,我感到不可思议。
周末的时候,陈司开车接我出去玩,临出门看着陶思雨哀怨的眼神,一下子竟心软地拉她一起上了车。
后悔,已经来不及了。
陶思雨天生是个多动儿,即是是在行驶的车上,她也会东一句西一句的漫无目的的讲话。车里除了我和陈司偶尔的作答,就这个小妮子一个人唱着独角戏,自娱自乐。
陈司带我们来的是一家位于郊区的俱乐部,四周静谧的环境的确是一个很好的放松场所,除了某人的惊呼:“哇,陈司,知道你来头很大,但没想到你连这里都可以进得进来,还拖家带口的。”
“什么叫拖家带口啊,陶思雨,我可没福气生你这样一个八哥转世的女儿。”
“比喻而已吗,这么大反应干嘛。你和陈司的儿女当然是继承你们两个的优良血统,优秀基因,帅得惊天动地,美得飞檐走壁。哎哟,打我干嘛?”陶思雨装可怜地嘟囔着嘴。
“越说越不靠谱了啊。”
说话间,我们已经来到活动目的地。已经有一群人在那里张罗了,摆开的烤肉架,满桌的食物和啤酒,看来是烤肉聚会啊。
一个高高瘦瘦的男人走过来,“怎么那么晚,都等得不耐烦了。”这个人我见过几次,是陈司的同学,每次见面都会叫我……
“易筋经,是不是你在路上耍花招,迷得我们阿司连路都找补找了?”
为了等我们,所有人都已经饿坏了,没多说什么废话就开始动手了。作为医学院几乎绝种的烹饪高手,阿司当仁不让地负责烤肉,而其他人则当米虫。
“徐泽,难怪我们家阿司不来,你们这帮人要苦苦等候呢,合着是把他叫来当厨师哒?”
“哈哈,弟妹,你这什么话。我们只是怕粗手粗脚地弄出来都是半生不熟的,那不是浪费粮食吗。”介于阿司掌管着他们的“天”(民以食为天),徐泽对我倒是客气起来。
我跑过去帮阿司忙,他把我推开,说女孩子吸不得油烟的,会变成黄脸婆。
我说:“那以后我的饭都由你来烧,家务都由你来做,我可不想变成手粗脚粗,满脸蜡黄的黄脸婆。”
“你这么想当我老婆啊?没关系,就算你是黄脸婆我也要你。”阿司递给我烤好的鸡翅,亮亮的蜂蜜发着甜甜的香,像此刻我咕咕冒泡的心灵。
阿司的朋友我不太熟,也做不到陶思雨那种自来熟,便端着盘子走到湖边。清冽的水碧悠悠的,平静无澜。浓浓的水汽扑在脸上,凉凉的。
身旁坐下了一个人,“你是阿司的女朋友啊?”
“是,你是?”在阿司的朋友中我从没见过这个人,刚才也没看到他和那群人一起。
“你好,我叫陈峰,阿司的堂弟。”
陈峰是那种典型的美少年,白皙的皮肤,丹凤眼,眼角微微向上挑起,红润的唇薄薄的抿起,和阿司的很像。陈家男人的嘴唇都生得这样,人家说男人薄唇就是薄情,像陈家这种连下颚都是如此尖削的,就是薄情又薄命了。
阿司似乎很不喜欢这个堂弟,拉我起来的时候只是淡淡地点头示意,而陈峰也只是叫了声“堂哥”,没有起身,直觉告诉我,这两人肯定有矛盾,只是凭我单细胞的脑袋是怎么都想不到的。
回去的路上,陶思雨酒足饭饱地睡着了,像只小猫般蜷着身体。
“陈峰就是纪菲菲的‘小三’”他说。
脑子里突然就开始上演了兄弟两为女人打得头破血流的场景,然后一个娇弱的女子在一边哭得梨花带雨。
“别整天胡思乱想。”
“哦”
陈峰,是个阴郁的男孩,阿司告诉我,其实刚才我也看出来了,有些琥珀色的眼睛像刚才的湖水,波澜不惊。白得近乎病态的皮肤,像从不见天日的城堡公主,只有薄薄的红唇,才告诉我,这是一个活生生的男孩。我不禁为那个从小就病魔缠身的孩子感到哀伤。

xiaosangsang 2008-8-4 17:31

第六章 针尖和麦芒

陈司和陈峰虽然是堂兄弟,但是两人关系很不好,不是那种见面就吵架那种,而是彼此都厌恶着对方的存在。从小便是如此,只要饭桌上有陈司,你就永远看不到陈峰;在后花园看到陈峰,就只能去别的地方找陈司。家里人一直不明白为什么,不过也没什么大的问题,也就听之任之了十多年。
阿司说:“我自己也搞不懂为什么要这样,不过有时候看他那副要死不活的样子就不舒服,简直就是个病痨鬼,搞得家里也阴森森的。”
“他是你堂弟吖,怎么可以这么说他,亏你还是学医呢?”我有些不认同,提起抗议。“人家身体不好,你做哥哥的应该照顾他才是,怎么反倒是在背后说他坏话。”
“哼……我就是讨厌他怎么样?从小我就看他不顺眼,从他爸妈飞机失事的那天,从他住进我家的那天,从他开始侵占我的领地的那天,我就恨不得把他一脚提到天涯海角,省的我看了心烦。”
我突然觉得阿司很陌生,完全不是我以前认识的那个温柔得像春风般的男子,永远刮着和煦的笑容,融化冬天的冰雪。而现在,他就像个幼稚的孩子,无理取闹,看着他干净的脸庞,无法相信这样的话是从这个我喜欢着的男人嘴里说出来,那一开一合的薄唇,每个夜里在我耳边诉说爱的呢喃,在每次激情时刻叫着我的名字,现在却说出这样的话来,我无言以对。只是沉默地看着窗外,之后,没有人说话,此刻我竟然希望思雨快醒来,打破这尴尬的局面。
到了寝楼,他依然解下安全带,准备下车。
“不用了,我自己有手有脚,不需要你为我服务。来,思雨,醒醒,到了。”我扶着半醒状态的陶思雨走向楼道口,思雨大声地向阿司道别。
我背对着他,直到听到他开车离去的声音,才慢慢回头,看着路口。
晚上的时候,我一直看着手机,思雨都怀疑手机快被我的眼神刺穿了。知道了我和阿司今天的矛盾,她叹了口气。
阿斯整晚都没有发来消息,陶思雨说,是我的错。
我愕然。
“人家从小的恩怨摆在那里,像一根刺一样扎了十多年,伤口早就溃烂了,你一个新媳妇儿,凭什么去干涉,甚至还要控制他的思想?”
我想思雨是对的,我无权干涉,这甚至不是阿司自己能控制的,他只是赤裸裸地坦诚自己的情感,我为什么要去责怪他呢?
第二天一大早我乘车去了阿司的公寓,买了永和豆浆,想起了高中时看到在男生寝楼下顶着寒风的女生,我总是很不屑,又可怜那些冻得瑟瑟发抖女孩。而今天,我自己却也干了回这样的傻事。
我不知到阿司在哪里,他的车还停在车位上,门铃却一直没有人来应。早春的清晨风还是凛冽的,咻咻地钻如我领口,袖口。我不停地搓着双手,脚趾头已经有些麻木了,怀里本来热气腾腾的早点,已经冰凉,本来可以借着它们取暖,现在拿在手里倒是经过热传递,夺取着我的温度。打了无数次的手机,依旧是那个机械的女音。我渐渐开始胡思乱想,刚考虑着要不要找人撞开阿司家的门,那道熟悉的声音在我身后想起。
“金菁,一大早你在这里干嘛?”他伸手拿过早点,碰到我毫无温度的手,“怎么这么凉?傻妞,你不是一大早过来找我就是为了送这个早饭吧?”
“阿司……”我咬着嘴唇,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一生叹息,我被拥入一个温暖的怀抱。
“傻瓜,如果我因为昨天的事就和你闹别扭,那我们以后不是会大吵三六九,小炒天天有吗?”
“阿司,对不起……对不起……”忍不住落下的泪,被阿司黑色的大衣尽数吸收。用手指勾起我的头,看着我泪眼婆娑的样子,他淡淡地勾起嘴角,唇,吻上了我的泪痕,渐渐下移。
我一直想,也许只有相爱的人,才会在仅仅是接吻的那刻,也清楚地感受到对方和自己一样的悸动吧,此刻,我们是如此需要彼此。
这个寒冷的早上,我的心,却是温暖。
这次,我总算是在阿司之前醒来了,以前也不知到被他看去了多少我不雅的睡姿。我用手指轻轻描绘着他的脸庞,从高高的眉骨,沿着雕塑般的鼻梁而下来到薄薄的嘴唇,想着上天是如此的有待我啊,送来这么个男人。
看到他的睫毛微微颤抖,我恶作剧地用舌头舔弄着他,沿着刚刚手指来过的路线。一个翻身,我被压在底下。
“你不知道男人在一觉睡醒后是精力最旺盛的嘛?嗯?”阿司特有的低沉嗓音,被欲望压得沙哑,竟是让我从耳朵一路红到了脖子。
“金菁,你脸红的时候真可爱,我最喜欢你在我身下叫我的名字……”
“阿司……阿司……”
此刻,我们不需要太多的言语,灵魂,是如此的接近。
阿司,我爱你。
我不知道他有没有听到,我没有勇气对着他明明白白地说出来。因为我知道阿司对我的感情还没到火候,我不想现在就说,那让我感觉一下子在两人的世界中处于一个卑微的位置。
人家都说,谁爱上,谁就输了,输得彻底。
就像520学姐,傻傻等着对方回报以爱的可怜女人,对着那个男人诉说着自己所有的感情,把自己血淋淋地拨开送到男人面前,判着他哪天的临幸,大发慈悲得说声“我爱你”,可她从来不知,爱情中,从来没有公平,谁先爱,谁就输。
我现在已经爱上这个男人,注定将来所有的事我都会处在被动的地位,所以我宁愿不告诉他,即使我多么想叫着他的名字,说着“我爱你”。

xiaosangsang 2008-8-4 17:32

第七章 红粉佳人和翩翩佳公子

“说,你一大早跑哪里去了?打你手机又不开机,狂按门铃差点儿被你的邻居追出来打,你知不知道我像个傻瓜一样等在这里多久了?快两个小时啊!你这个混蛋,是不是昨晚根本没回来?快让我闻闻,有没有女人的香水味。”满意地看着阿司脖子里深深的牙印,看着他一脸委屈,我终于发泄了一口鸟气。
嗯,扮妒妇还是很累的,继续吃早餐(其实快中午了,羞~脸红ing)。
“昨天夜里我回了家,阿峰的病有出了点状况……”
“那个,你昨天说陈峰得的LFS到底是什么病啊?你说他从小就身体不好,到底不好到怎样啊?”其实在我的想象中,想陈峰这样的漫画美少年得的无非是心脏病,白血病之类的,从小身体柔弱,足不出户,心思单纯,但陈峰也许是个例外。
阿司说的LFS在我听来是一种比任何疾病都可怕的恶魔,就像艾滋,一旦感染,机体失去免疫功能,便会大病小病不断,而LFS的患者,则是比一般人少了一种抗癌基因,很容易会因为身体内部的基因变化而引发起不同的癌症,往往病人不是死于一种癌症的发作,而是被无数接踵而来的癌症所折磨。
我知道,陈峰要打的仗,不是一场,而是无数场战斗一起向他挑战。这次的脑瘤复发可以说让整个家庭都陷入了一种恐慌,除了阿司。但阿司在昨晚还是被叫回了家,只因为陈峰不想留在医院里,而请看户又不放心,只好把家里唯一的医生——陈司,连夜让人“打包”送回了家,早上又把他送了回来。
看得出来,虽然阿司说他讨厌陈峰讨厌得要死,但眼底淡淡的青影还是泄露了他一夜没好好休息的事实,也许他还是关心这个弟弟的吧。
“阿司,我知道你累了一夜了,你去睡吧,我自己回去。晚上我过来陪你吃饭,嗯?”
帮他掖好被子,保证没有一丝缝隙后,我才安心离去。
刚出门口,我看到了一个女人,一个我绝对要防备的女人。
一般女人对于男友曾经的女友,基本上是能躲就躲的,我是个普通小市民,当然也不例外啦。只是天不随人愿。
“金菁,你是叫金菁对吧?”
切,装模作样,明明肯定连我的祖宗八代都调查清楚了,还这样说。比谁会装是吧,我金菁绝对不会输给你的。“是啊,我是金菁,你是……纪菲菲对吧?”
“对,你好。我来找阿司……”
“嗯,你找他啊,他现在在睡觉诶。以前在阿司那里从来没看到过你的照片,问他你是什么样的人他也总是敷衍了事,但今天总算是见到真人啦,果然漂亮啊。”
纪菲菲有些尴尬,但还是说谢谢。
我继续抢白,“晚上你再来吧,我晚上来陪阿司吃饭,你也来一起吧。阿司的手艺真实棒到没话说,对吧,纪小姐。”不知道陶思雨看到我现在的一副小人得志的样子,会不会考虑让我加入戏剧社呢。
其实,凭良心来讲,纪菲菲真的很漂亮,白净光滑的脸蛋儿上镶着黑珍珠般的眼睛,小巧的鼻子透着股说不出的秀气,粉红色的嘴唇上唇蜜的光泽亮晶晶,极其诱人。此刻蹙紧的细细柳叶眉更是让我想起了林黛玉,不过两人最相似的地方,就是我都不喜欢她们。
“那我还是明天来吧。”她转身离开,下唇被紧紧咬着,末了又朝着陈司的窗口看了看。
我是有点儿傻,但我绝对不迟钝,是谁都看的出来其中有猫腻,只是不知道是陈司想去惹一身腥,还是鱼儿自愿送到猫儿嘴边,对于我,也只有静观其变。
注视着纪菲菲离去的背影,知道从转角出来一个人,过来扶着看似风中柳絮的纪菲菲。
是陈峰!
这个时候他不是该躺在家里床上呻吟的吗,他不是应该在一群亲人的关照声中乖乖睡去,当他的病王子吗?可是前面那个有着湖水般安静的眸子的少年,红红的薄唇轻轻抿起,不是陈峰又是谁?!
我完全陷入了当机状态,直到路过的人跑过来询问我是不是需要帮助,我才突然醒悟。事态严重了。我不敢想陈司是不是骗了我,我宁愿相信自己自欺欺人的想法,也许今天陈峰身体好多了,所以就陪女友来看她的前男友……
我重新用阿司给的钥匙开了他家的门,小心地进了房间,看到他还在睡,淡淡的青影还在,像是昭示着这具身体的主人有多疲劳。
我偷偷把手伸进挂在椅背上的大衣口袋里,掏出手机,还好他的手机没设按键音,不然此刻我也绝不敢偷看他的通讯录。
找到纪菲菲的号码,我把它输入自己手机。我知道这样做不对,可是脑海里一大堆的问题撞得我脑壳阵阵的疼,已经完全忘记了从小师长教育的道德规范。末了,我还让自己的罪孽又深重了些,果然看到纪菲菲在昨晚打来电话的记录,短信箱里一条条都表明着纪菲菲的名字。内容是什么我其实不敢看,我怕我看到最不想看的东西。像只鸵鸟般的把头埋在沙子里,对外界的一切都置若罔闻,可是,鸵鸟那么做,并不是在逃避,而是倾听着敌人的动向,就像武侠小说里描写的那些人,把耳朵伏在地上,判断敌情。
所以,我决定当一只鸵鸟。当晚,我依然若无其事地来陈司家,像个乖巧的女友一样在吃完饭后主动要求洗碗,然后和他看了半部电影,接着欣然接受他护送我回去的提议。关于纪菲菲的事我绝口不提,陈峰的病情我更是保持缄默。我不想再多听他的谎言,那让我觉得像一个小丑,被他耍得团团转。当然,事情还没有搞清楚,我绝没有理由定陈司的罪,只是一个“留校察看”的人,他的话,有多少句真,多少句假,我不能确定。

xiaosangsang 2008-8-4 17:33

第八章 真实的谎言

陈司最近很忙,忙得不可思议。他现在已经在实习了,忙是理所当然的,可是接连6天拨出去的电话就像石沉大海,公寓里安静地像没人居住,问他的熟人,也没有人知道他去了哪里,就连实习的医院里也没有他出现的记录。
他失踪了!
这个想法像一把大锤子砰砰地敲在我心上,此时我唯一想到要做的,就是找纪菲菲。
手机里的嘟嘟声让我听得莫名的心惊,好像过了一个世纪般,终于有人在我准备挂断的前一秒接听了电话。
“喂……”是个男人的声音。
陈峰!尽管我只和他说过几句话而已,但他那独特的空灵的声线还是让我记忆深刻。
“纪菲菲在吗?我是金菁……找她有点事……麻烦…麻烦你让她来听电话好吗?”我的声音有些颤抖。
“纪菲菲出国了,这几天都不在国内……你今天下午有空吗?”
“嗯……有……”有些意外他会这么问。
“那好,下午3:00,在你们学校旁的咖啡厅见。”
“还有,我是陈峰。”
嘟……嘟……
三点不到我就到了咖啡厅,推开门,看到陈峰几经坐在那里了。
他坐在咖啡馆巨大的落地窗边,看着街上的行人,午后淡淡的斜阳为他披上了一件朦胧的外衣,头发看上去有些栗色,白白的皮肤有些透明,细细的脖子像天鹅般优雅,双手交握着放在桌上,手指纤长……我有些看得微微失神,本来以为只有看着陈司,才会有想要拥抱上去的冲动,而对着陈峰,我只能解释为他有着和阿司相似的外貌,而我有母性大发。
突然,那对平静的眸子转过来对上了我。
事后我回忆当时的情况,不免有点后怕。我没有想到那样一双眼睛竟然会让我感觉就像要溺死在里面一样,深得看不见底,四目相对的一瞬间,我感觉到了电光火石。
我回了回神,走到陈峰面前,向侍者点了一杯拿铁。
我不知道陈峰约我出来想和我说什么,来之前我脑海里模拟了无数个镜头,但始终不得其解。
“金小姐,你和我堂哥很要好吧?”
这是他说的第一句话,语气还是我印象当中的凉薄,平平的声调让人感觉不到什么情绪的起伏。
“叫我金菁吧。至于你这个问题我不知道要怎么回答你,也不知道你是出于什么目的。只能说,我喜欢你堂哥。”
“是吗?你知道他现在在哪里吗?你知道这几天他和谁在一起吗?嗯?我堂哥的女朋友?”他说这个的时候,身体略微向我这个方向前倾了些。
为什么我曾经会以为他是个阴郁内向的孩子呢?看着这个应该比我小的小弟弟,我第一次在这样的小男生面前体会到了压迫感。
“我……不知道。我找了他很多天了,没人知道他去了哪里。”
“你为什么要打电话给纪菲菲呢?你才是他现任女友啊,男朋友的行踪怎么可以去问他的前女友呢?你和他朝夕相处都不知道,又凭什么认为纪菲菲会知道呢?嗯?”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他说的没错,我自己都不知道阿司去了哪里,又为什么指望纪菲菲会知道呢。可是,我不能否认,潜意识里我无法忽视那天早上的事在我心里埋下的小豌豆。
看着我的沉默无语,陈峰突然站了起来,把从他后面走来的侍应生手中的托盘撞飞,咖啡杯在地上碎裂的声音回荡在午后冷清的咖啡馆中。
路上陈峰没有说一句话,只是静静的看着前方,红灯的时候,他的手指有节奏地敲击着方向盘。看着窗外熟悉的风景,我隐隐知道了他要带我去的地方。
还是这个幽静的俱乐部,和上次来的时候并没有什么不同,只是绿色草坪上堆放着的一大堆的东西,来来往往的工作人员,和前方已经搭成型的stage,似乎将有一项仪式在这里举行。
“是阿司和菲菲的订婚仪式,后天举行。”
……
我知道陈峰没有理由骗我,更加不会因为骗我而获得什么好处。
这里将举行一场神圣的典礼,所有人将在这里祝福一对璧人向世界宣告他们的幸福。而女主角,不是我。
陈峰说陈司消失的那几天是陪纪菲菲去了法国,挑选礼服,准备订婚的事宜,顺便让他在接受家族事业前最后放松一下。
陈峰说纪菲菲为了不让人打扰,把手机交给了他,帮她应付一些琐碎的事,比如我。
陈峰说……
也许我从来没有真正了解过陈司,人家都说最厉害的谎言就是10句话里有九句真的1句假的,而就是这一句,可以骗倒所有人。
哼,原来我一直在和陈司编织的最真实的谎言谈恋爱。我突然感觉一阵恶心。
他一始是就知道最后要和纪菲菲结婚,而又不甘心就这么被套牢,临死还要出来玩一把,甚至让陈峰跑去纠缠纪菲菲,可怜的纪菲菲竟然就这么坠入了陈峰的陷阱中,疯狂地迷恋着他,然后不惜向陈司提出分手。而陈司从小就是个乖孩子,怎么可以出去沾花惹草呢,除非,除非劈腿的不是他。
难怪他这么快就从被女友戴绿帽的“伤心”中解脱出来,那么快就和我陷入“热恋”。
我问陈峰:“那么陈司和我说的关于你和他不和到有你没他,有他没你是真的还是假的呢?我很好奇。如果是真的,你又为什么要帮他呢?难道只是为了好玩?”我嘲讽地说。这个想法让我感觉这辆车里的空气是那样肮脏。“我要下车。”多待一秒都会要了我的命。
陈峰靠边停车,我去开车门,被中控了!
“我是真的生病了,你相信吗,金菁?”
“我……喂,陈峰,陈峰,你醒醒啊,你不要吓我,醒醒!陈峰!陈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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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osangsang 2008-8-4 17:33

第九章 回忆

这是我第一次看到有人在我面前晕倒,我几乎有些歇斯底里地一路叫着陈峰的名字来到医院。救护车上的人员使劲掰开我的手,才把陈峰顺利地移到急症室。
漫长的抢救过程中,我能做的,只有等待,和通知陈峰的家人。接电话的人也许是管家,很平静地听完我的话,然后说了句等一下,接着就有个焦急的声音传来。
应该是陈峰的爷爷,阿司曾经说过,整个家里最疼陈峰的,就是这个爷爷了。
六十多岁的老人,花白的头发,此刻没有了在商场上犀利的眼神和面无表情的冷峻,有的,只是对躺在病床上的陈峰的担忧。干瘪的手轻轻撩开陈峰前额的留海,露出他光洁饱满的额头。
病房里,仪器运作的冰冷声音,嘀嘀响,像遥远山上的钟声,规律而单调。
点滴瓶里的液体一滴一滴地沿着管子流入他的静脉,我不知道它们流进了他身体的什么地方,我只是想,为什么他还不醒。
作为一个外人,其实我本是没有资格站在这个病房里的,只是从老人刚进病房就示意我留下。今天受的打击已经够多了,想不到又来一个,战战兢兢地等老爷子终于看够了孙子,也从医生哪里了解到现在并无大碍,才终于来到病房外的走廊里。
近午夜的医院走廊安静得出奇,所以我清楚地听到了老爷子用微弱地像自言自语的一声“金菁”。对于他怎么知道我的名字,我不想深究,只是等着他的下文。
“你知道陈峰得的是什么病吧……这个孩子从小就是这样多灾多难啊……他父母刚出事那会儿,他整天就是不说话,所有人去哄他也没用,看过多少医生也只是徒劳,知道过了近半年,他才终于开了口。那时我们就知道这个孩子不是表面上那么脆弱的,他只是需要一个人静静地疗伤,等他疗完伤,也就从他的世界里出来了……就像他刚知道自己得病的时候,才只有14岁,当时只知道是急性白血病,医生说经过中药和化疗,有治愈的可能……他一直都没有哭,化疗那么痛苦他也从没有在任何人面前掉过一滴眼泪……”
老爷子似乎没有让我说话的打算,只是自顾自地说着,眼睛一直盯着陈峰的病房。
“有时候看到他房间的灯亮了一宿,家里也从没有人会去他房间……他只是不想我们担心……就这样一个人承受了所有的痛苦。直到有一天,我们发现他不见了。什么也没有带走,只是留了封信,说好累啊,想出去走走。没有人直到他去了哪里,找了四天,终于在那天上午接到一个电话,说那孩子在宏村,是个女孩子打来的……”
原本一直看着一个方向的一双眼镜突然转过来盯住了我。
“您的意思是……”思绪突然想潮水一样汹涌而至,打得我脑子嗡嗡响。
那年初三刚毕业,我独自带着前来到宏村,梦寐以求的中国画里的水乡。第一次从美术老师那边听到他讲在宏村的写生经历时,我就被深深吸引住了,充满向往。
每次都是早早地起床,走过布局奇异的村庄,欣赏着像一副浓墨重彩的画卷般的风景,蓝天下青瓦粉墙,远处群山起伏,我享受只属于我一个人的宁静。直到看到看到河边一抹摇摇欲坠的身影……
急忙奔上前,才将将抓住他倾斜的身子,暗自庆幸还好动作快没让他掉进水里,不然就我一个旱鸭子只能眼睁睁看着他淹死了。天还很早,我身处的地方有比较偏,所以根本就没有人可以帮我,所幸手里这个人看上去非常的淡薄,像个纸人儿似的。
“喂,你醒醒啊……醒醒啊……”
这是个很白净的孩子,看上去比我小一两岁,衣着不像当地居民,也许是和我一样的游客。我在心里偷偷祈祷,千万别让他和我一样是一个人出来的,不然我可惨了。
当我终于狠下心,在这个粉雕玉琢的孩子脸上用力掐了他的人中时,他总算是醒了,只是还虚弱地半闭着眼睛。没有办法,我只能翻开他的小挎包,看有什么有用的信息。
一个电话号码!
千辛万苦地把他弄到了我住的旅馆房间,向服务员要了些清凉油,一边学着小时候看到过的,打开盖子在他太阳穴处摸了一点,又在他鼻子底下晃来晃去,一边又拨通了那组号码。
该是这家伙的家人吧,当我说了一些情况后,对方用又焦急又欣喜的声音说马上找人来接。
到了下午,房间门被敲响,开门,是个看上去很精明的白骨精。微微颔首,他走到床边,扶起了从醒来后就没有说一句话的孩子。宽宽的帽檐一直压得低低的,一大片影音打在他脸上,从刚才就只是看窗外,对我一个人的“字样自语”完全置之不理,本来一直就猜测是个逃家的孩子,当白骨精对他说:“走吧,二少爷,老爷很担心,他现在就正在楼下等。”我就绝对地确信他肯定是离家出走的。
走到门口的时候,他停了一下,回头看着我,然后迅速回头,和白骨精离开。
这是他第一次正眼看我,但只是那么一眼,那双安静得像一潭深水的眸子,就这么刻在了心里,平静得没有一丝波澜。后来在湖边看到陈峰的时候,看到他的眼睛,脑海里似乎也闪过了同样的一双眼睛,如湖水般透亮而安静。
当夜,我拿着白骨精留下的一笔感谢金,度过了我在宏村的最后一晚。
“后来,那孩子再也没有出走,乖乖地治疗,还是那样不多话,只是开始学着画画,都是人物画,只画了一个人……”
老人的声音继续在空荡荡的走廊里慢慢回想,只是我的思绪已经不知飘向了何方。

xiaosangsang 2008-8-4 17:34

第十章 房间里的秘密

老人与我的谈话结束后,已经很晚,他送我回了陈宅,一栋很普通的别墅,没有刻意得修饰,只是淡淡地透着一股从容。没有时间欣赏有钱人家的庭院,佣人给我整理了一间三楼的客房,说明天早上司机回送我回学校。打发了一脸疲倦的佣人,我走在床上想着这一天发生的所有事,都好像做梦一样,朦朦胧胧的,又可怕的真实。
已经过了我最困的时间,想着想着脑袋越来越清醒,老爷子说的陈峰的事不停地在我耳边萦绕,眼前又似乎出现了那天湖边晕倒的孩子,渐渐地和陈峰的脸重合在了一起。
为什么我一开始没有认出来呢,明明是一张没有多少大变化的清俊脸庞,当年透着股稚气的线条现在只是变得更清晰,那种好像要消失在天边的气息其实还是没有变啊。
夜深了,我不知道这座大宅子里有多少人此刻是清醒的,会不会发现我此时像个小偷般的举止,可是我已经无法再去注意这些。眼前这扇门里面,就是陈峰的房间了,是她向女佣那里打听到的。
我的手已经握住了把手,只要稍稍一用力,就可以进去了,就可以看见那些东西了,此刻心跳得飞快,心里有个小小的声音说,如果门是锁住的,就不用再挣扎了……定了定紊乱的呼吸……
咔嚓……门没锁……
屋子里并没有像陈司那里的那种似有如无的古龙水味,也没有久病不愈的病人房间的霉味,空气中飘着的是一股轻柔得像泡沫般的松节油味。借着房间大大的落地窗外透进来的月光,我仔细打量着这间被隔成两块区域的房间,眼前看到的应该是休息区,一张小小的单人床上被子叠得整整齐齐,简单的不能再简单的摆设只消一眼就尽收眼底。
慢慢跺到厚重的帘子前,轻轻挑开,小心地走了进去,一直抚在胸口的手几乎要随着心脏一起剧烈的颤抖。墙上没有窗,一屋子的黑暗混着颜料和松节油特有的气味直直撞来,有一瞬间的窒息。
试着在墙边摸索,摸到一个突起,按下,室内陡然亮了起来,我赶紧用手遮住眼睛,等了适应了,我开始探索着这个房间的秘密。原来并不是没有窗,只是窗帘阻挡了今晚的月光。
基本上我是个完全对艺术选择漠视的人,但此刻也不由地为眼前这些画而感叹了。同一个人,不同的表情,不同的背景,唯一一张我可以确信是我的,就是这张挂在墙上的。
我记得当时我好奇为什么他老超窗外看,就和他选了同一个角度,看向了同一个方向,那个表情,似乎在说,你就在看这个啊,看得连我说了整整一天的话你都可以置若罔闻……
画的下面,写了一行小字:和你看过的同一片天空。
眼前一阵模糊……
我不知道为什么此刻有止不住的想哭的冲动,就连妈妈死的时候,看着哭得一脸悸动的外婆,我只是傻傻站在一旁,所有人都说我是被吓傻了;得知陈司的欺骗时,我也只是感到厌恶而已。却在看到这些画时哭得像决堤的洪水,房间里好像能听到笔尖在料色盘里翻转的声音,然后在画布上描下了自己的心迹……
那些其余的“我”,也许只是陈峰想象中的我,只是他对外面那个自由世界的寄托,那些明快而厚重的色彩,像是坚定的脚步,在着屋子上空回响,飘荡,为寂静的夜普下生命的舞曲,为这从没屈服过得生命,写下绚丽的篇章……
原来那双沉静的眼睛里,承载的从来不是对世界的逃离,不是为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的哀莫,他只是平静地接受着上帝对于他的考验,平静地看待这个世界所有的人和事,平静地思考生命由于缺乏绝对的意义,变得没有依凭与支撑,甚至不如随风飞舞的羽毛那样有确定的方向,而他,正在寻找着那个确定的方向,一个人……
用指尖摩挲着画布上的眉眼,想象着陈峰是如何坐在这里,在夕阳下画下这张名叫《落日斜阳》的画,画中每一处背景,也许都是他想要走过的地方:茫茫的戈壁,听千年前的驼铃,升起风马,许下嘱咐;浩瀚的云海,站在世界巅峰,听远古传来的风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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